說明: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四條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八條相關規定辦理。二、說明會時間:108 年 07 月 14 日星期日 14:00 至 16:30。三、說明會地點:國立國父紀念館中山講堂。
附件 : 市定古蹟國父紀念館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說明會(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