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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說帖

前言

  「國家建設靠人才,人才培養靠教育」。因此,行政院蘇院長一再強調「苦不能苦孩子、窮不能窮教育」,即使「省吃儉用、舉債度日」也要把教育辦好。我國教育普及久為世人所稱頌,然於民國57年起全面實施九年國民教育以來,迄今已近40年,當年世界上僅有少數國家實施超過9年以上的國民教育,如今已有46個國家辦理10年以上的國民教育,相較之下,我們已落入國民教育年限的後段班。此外,我國國民教育仍存在著學生升學壓力沉重的問題;高中職教育更是呈現學費負擔不一、城鄉差距、資源不均、參差不齊等現象。為了提升國民教育水準,紓緩學生升學壓力、縮短城鄉/貧富差距,增強國家競爭力,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乃是國民殷切期盼的教育大工程。




一、 延遲只會擴大差距

  我國於民國57年實施九年國民教育,當時全世界實施九年國民教育的國家不多;但是39年來,世界各工業先進及發展中國家,陸續延長其國民教育年限,迄今已有46個國家實施超過10年以上的國民教育,與之相比,我國的九年國民教育已屬教育年限的後段班,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事不宜遲,應即迎頭趕上。今日不做,明天我們會更落後。




二、 按部就班、逐步規劃

  我國早在民國72年起即有延長國民教育之議,並小規模試辦「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班」,經過20年的討論、試辦、評估,反覆嘗試,終於在92年9月召開的「全國教育發展會議」上達成「階段性推動十二年國民教育」的結論與共識。教育部於是進行規劃,行政院且在95年7月27-28日召開的「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將本項議題納入,並達成積極推動之共識,且將其中補助弱勢家庭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計畫納入95年9月20日行政院核定之「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中,作為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重要前置措施,並積極規劃相關配套措施。

三、2007年啟動、2009年全面實施

政策方向既定,配套規劃亦已完成,行政院蘇院長遂宣布自2007年9月起開始加額補助經濟弱勢家庭就讀私立高中職高一學生之學費,並逐年擴大至高二及高三,2009年全面實施。




四、是權利而非義務

  依教育基本法第11條「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目前教育部已著手修正「高級中學法」與「職業學校法」整合為「高級中等學校法」,作為推動延長國民基本教育的法律依據。據此,目前推動的延長到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職)指的是非強迫入學(非義務),但是普及入學、低學費(國民權利)的教育。




五、減輕家長學費負擔

目前高中職學費,公立約每年10,800元,私立則高達44,000元以上,公私立差距超過4倍。其中就讀私立高中職的學生占全體高中職學生的47.6%,且有較高比率來自經濟弱勢家庭,因此,為減輕弱勢家庭的學費負擔,必須先實施加額補助經濟弱勢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的方案,預計受惠學生數達38.3萬人。

方案補助

學校、身分別

現行方案(2001年8月起實施)

2007年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96學年起加額補助經濟弱勢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方案)


家戶年所得超過60萬元
家戶年所得超過30萬至60萬元之間
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

私立高中職一般生補助1萬元維持補助1萬元

補助2萬元補助3.4萬元




低收入戶依社會救助相關法令全額補助
特殊生依相關規定補助原補助方案不變
公立高中職一般生無補助

低收入戶依社會救助相關法令全額補助
特殊生依相關規定補助原補助方案不變




※ 特殊生:指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之子女、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之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等。




六、合理規劃高中職學區
要達成高中職學生普及入學、就近就讀、適性發展以及減輕學生升學壓力,合理規劃學區事屬必要。學區規劃將依下列4項原則進行:

1. 學校類型多元(公立、私立、高中、高職)。
2. 資源均衡(每一學區學校數分布)。
3. 生活機能。
4. 通學車程適度。

然學區規劃事涉複雜,且關係到眾多學生受教權利,必先詳加踏勘規劃,俟規劃草案出爐後召開各區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再做決定。同時,視需要於教育資源不足地區增設完全中學、分校或分班,鼓勵學生就近入學學區高中職。

  

七、三年內入學方式不變
為配合學區規劃、高中職優質化進程,以及穩定現已就讀國中之學生心情,故於2009年以前,施行多年的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及相關入學方式暫不改變。為能紓緩學生升學壓力、減輕學生通學奔波及住宿負擔,未來將逐步提高申請入學比例,降低基測成績所占比重,逐步使基測成績僅供作為入學門檻之用,最終達到免試入學學區高中職的目標。




八、高中職優質化、人人讀好學校
以完善的教學設備與資源、優質的師資及有效的教學,善用社會資源及參與社區發展等,提供學生優質學習環境,促使學生有效學習,引導學生適性發展,兼顧產業與區域發展,實現「校校有特色,個個有本領,人人有發展,行行出狀元」的全人教育理想。預定3年內投入163億元,讓高中職大幅優質化,期能在2009年達到八成公立高中職優質化,及提升私立高中職教學品質的目標;同時,設計質差高中職的退場機制,期使高中職普遍優質化,自然降低所謂「明星」或「菁英」學校與「非明星」或「非菁英」學校之爭議。




九、3年400億、投資辦教育
政府雖然財政困難,但決心在3年內投入400億的經費,其中繼續型經費246億、新增型經費154億,以利全面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爾後並將持續編列充足預算,使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順利推動。

(單位:億元)

項目

2006年

2007年至2009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合計

學費補助

40

40+6

= 46

40+19

= 59

40+29

= 69

120+54

= 174

高中職

優質化

28

28+13

= 41

28+28

= 56

28+38

= 66

84+79

= 163

其他10項子計畫

14

14+2

= 16

14+9

 = 23

14+10

= 24

42+21

= 63

合計

82

82+21

= 103

82+56

= 138

82+77

= 159

246+154

= 400




十、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政策目標

(一)提升國民素質,增進國家競爭力。

(二)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三)縮小教育落差,均衡城鄉發展。

(四)紓緩升學壓力,引導學生適性發展。




十一、砌磚奠基,配套到齊--12項子計畫(包括22個方案)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是一項重大的教育改革工程,其影響深遠、牽涉廣泛,須如砌磚般,逐步奠基堆高。總計12項子計畫,包括22個方案如下:

子計畫

主政單位

辦理單位

方案

備註

1補助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縮短公私立學費負擔之差距

中教司

中部辦公室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加額補助經濟弱勢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方案




2高中職優質化

中教司

技職司

特教小組

中部辦公室

2-1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

2-2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2-3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計畫




3高中職社區化

中部辦公室

3-1學區劃分實施方案

3-2高中職學校分布調整方案




4調整高中職入學方式

中教司

4-1國中基測轉型暨申請入學實施方案

4-2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及特殊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及獎補助作業要點

4-3高中職發展特色招生作業要點




中部辦公室主政

5建置十二年一貫課程體系

中教司

5-1強化中小學課程連貫與統整實施方案




6建立質差學校退場機制

中部辦公室

6-1高中職校務評鑑實施方案

6-2高中職輔導、轉型及退場作業要點




7結合技職教育與產業發展

技職司

7-1產學合作(攜手)方案




8推動大學支持高中職社區化

高教司

8-1大學增加名額受理各高中職學生入學招生方案

8-2高中職學生申請就近升學大專校院實施方案




技職司主政

9精進高中職師資人力發展

教研會

9-1提升高中職教師教學品質與專業發展實施方案







10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

訓委會

10-1國中與高中職學生生涯輔導實施方案

10-2國中小學生學習扶助方案

10-3補助辦理追蹤輔導與安置中輟生復學原則

10-4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方案







國教司主政

青輔會主政

11鼓勵家長參與教育

國教司

11-1家長就近參與各級學校教育實施方案




12修訂相關教育法規

中教司

12-1高級中等學校法







十二、推動期程

(一)前置準備階段:自2003年8月推動「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開始,先後推動「優質高中輔助計畫」、「優質高職產學攜手計畫」等12項前置準備措施。
(二)啟動階段: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一年內完成所有配套之細部規劃,訂定各項實施方案及作業要點。2008年3月至2009年7月逐步推動各項配套措施,並逐年擴增經濟弱勢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補助及高中職優質化校數。
(三)全面實施階段:2009年8月起,全面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經濟弱勢非自願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皆可獲得加額學費補助;優質化學校不斷擴充;調整入學方式,增加申請入學比例,並逐步降低基測成績比重,促進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高中職,藉此逐步達成紓緩國中生升學壓力的目標。




十三、務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自從民國63年政府公布施行「私立學校法」,以及民國66年發布施行「私立學校獎助辦法」以來,鼓勵私人興學,提供充足的就學機會,讓國中生得以順利升學。以95學年度為例,公立高中有178所、私立高中有140所、公立高職有92所、私立高職也有64所,總計公立270所、私立204所。學生數公立39萬5822人(占52.4%)、私立35萬8872人(占47.6%),也就是說入學公私立高中職的學生數幾乎各半。政府如要實施完全免學費之十二年國民教育,必須將公立高中職學生平均每年約10,800元的學費免除,至少每年國庫要多負擔45億元;而私立高中職學費平均約是公立的4.4倍。據此,全額負擔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每年至少超過240億元,是目前政府財政所無法承擔的。因此,推動低學費負擔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是較負責、務實而可行的政策。




結語

  政府為落實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設有分層負責推動機制,由行政院政務委員負責跨部會(教育部、財政部、主計處、經建會、勞委會、農委會、原民會、青輔會、研考會等)政策協調;教育部也成立推動工作小組及專案辦公室,負責整體推動事宜。

  這是一項等了20幾年的重大教育改革工程,關係到學生的教育、家長的權益,以及國家的競爭力,與其焦慮地等待,不如勇敢地前進,盼望大家齊心協力,關心我們的孩子的未來。歡迎大家上教育部網站查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如有任何指教,歡迎撥打專線,衷心感謝大家支持教育。(教育部網站:https://www.edu.tw 熱門議題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詢問專線:02-3343-7764,3343-7774,3343-7781)